2021年5月8日16时20分许,王玉强(男,35岁)驾驶车牌号为黑BT6112的小型客车,沿健康街由北向南行驶至健康街海华轮胎回收站对面时,与刘海宝(男,56岁),推行的人力三轮车相撞,造成刘海宝受伤。受害者刘海宝向黑龙江省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管理机构——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黑龙江省分公司提出了一次性困难救助申请并提交了相关材料。
经审核,该家庭符合《黑龙江省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管理试行办法》以及相关规定,拟发放一次性困难救助金14000元。
现对上述事项进行公示。公示时间自2022年1月7日—2022年1月27日止。
公示时间内提出异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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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省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管理机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