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7月1日8时6分许,在绥沈公路132KM+9M安达市辖区内,蔡俊学驾驶黑E6JT13货车沿绥沈公路由东向西行驶过程中,车辆侧滑驶入对向车道,与由西向东刘海峰驾驶的黑M84985客车相撞,受害者蔡俊学家属蔡新逸向黑龙江省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管理机构——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黑龙江省分公司提出了一次性困难救助申请并提交了相关材料。
经审核,该家庭符合《黑龙江省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管理试行办法》以及相关规定,拟发放一次性困难救助金34000元。
现对上述事项进行公示。公示时间自2022年4月13日—2022年5月6日止。
公示时间内提出异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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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省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管理机构